谭味看一眼台上候场的马金,一颗心都悬了起来,他有不好的预感,很想将人叫起来,但此刻已然没了退场的机会。
一束灯光,从高处打下,将马金周身照亮。耳机里的音乐声响起,他看见观众都在对他欢呼招手,虽然因为耳机的声音太大,他听不到观众的欢呼声,但观众看到他时的喜悦,他能感受到。
他不像韩郸那么火,可国民度还不错。
他越发得意,等该他唱的时候,他闭上眼,用力唱了出来。
一口气唱了三四句,他才睁开眼,看到观众竟然都站起来冲他挥手,神色一个比一个激动。他更是自信,下巴都恨不得扬到天上去。
唱到副歌部分,他的伴舞竟然都因为他的歌声太过动听,而连连忘记舞蹈动作,还时不时回头,一脸震惊地看他。
台下,几个导演也拼命冲他挥手,神色一个赛一个激动。
他唱的这么好,连导演都迷住了?他得意坏了,还改变舞台设计,主动往观众席中间的小道上走,想要跟观众亲近亲近,再刷一波好感。
一边唱一边走,余光看见副总导演跑过来,把几个冲他挥手的导演都叫走了。他在心中轻蔑地想:我唱的就是好嘛,导演听的激动就激动,为什么阻止别人给他捧场?
一首歌唱完,他深深鞠躬,心想,他这颗金子终于要在人们面前大放光彩了。
头还没抬起来,耳机里的声音消失,现场的喧嚣声朝他的耳朵里钻。他听见观众席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说什么“卧槽,唱歌这么难听也敢上台”。
难听?怎么可能!
调音师调后的歌曲,他听了好些遍,绝对好听到不得了。
可能刚才他听错了。
他小声嘟囔:“耳朵聋了吧,多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