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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是你的。”许初霄抬手拿起另一枚,凑到眼前看了看,上面刻着自己的名字,还有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106。

“手过来。”许初霄把陆识骞的手牵起来,把那枚戒指缓缓地推到陆识骞的无名指上,转了两下,调整了一下位置。

然后,又把自己的手伸了过去。

陆识骞把另一枚戒指也戴在了许初霄的无名指上,牵起他的手,低头吻了一下。

抬起头,两个人四目相对,眼里都是对方。

观众们都屏气凝神的,注视着这场神圣又充满爱意的仪式。

“干爹!你们两个人为什么不亲!”一个奶奶的声音打破了两个人的深情对望,甜甜挣脱了白谌的怀抱,趴在台前,“你们交换了戒指,就要!”她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小嘴巴。

“懂真多。”许初霄小声说了一句。

陆识骞呵呵笑了两声,抬手搂住了许初霄,在他耳边轻声地说了句,“她没说错。”然后,偏头对上了许初霄。

许初霄也搂住了陆识骞的脖子,两个人贴的很近很近,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和心跳,用力、深情地接吻。

从四年前的那个冬天,两个人就有了羁绊。一个长相好看的男生摔在了台阶上哭的那么难过,另一个高个子的男生递过来一包纸巾,两个人的命运就被紧紧地缠在了一起。

喜欢是可以让一个人变得优秀的,许初霄就是带着这份喜欢,在高三那么压抑、那么难熬的日子里,看到了希望。

喜欢是可以让一个人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陆识骞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谈恋爱、结婚,直到许初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融进他的生命中,让他有了谈一辈子的资本。

年少时谈喜欢,成家立业时说爱。

仪式结束,许初霄和陆识骞就着台子坐下,其他人拿着吃的聊着天。

“你怎么想的,搞这么大场面,求婚。”许初霄低着头,轻轻抚摸着自己无名指上的那枚白金戒指,看向陆识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