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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的金陵,因清晨的蒙蒙细雨,因而罩上了一层薄雾,陈凯之牵着荀雅,漫步在这清净的路上。

陈无极很是愉快的提着一只荷叶鸡,亦步亦趋的跟在身上,有鸡吃,其实……做电灯泡还是很愉快的。

街上人烟稀少,可荀雅却依旧是红晕着俏脸,她也不知方才是什么勇气,只知道陈凯之伸出手,她下意识的搭过去,陈凯之的手心滚烫,很暖和,令她安心。

既然陈凯之都在大庭广众之下,昭示了私订终身,荀雅心里便想:“这便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想到了鸡和狗,侧目悄悄去看陈凯之,心里不禁噗嗤想笑,若是他知道自己将他喻为鸡犬,或许,会很生气呢。

“嗯?你瞧什么?”陈凯之握住荀雅的手不放,没什么大不了的,外人怎样看自己这一对大胆奔放的男女,陈凯之不在乎,人得为自己活着。

荀雅露出窘态,忙不迭的道:“我想,母亲一定会很气恼。”

“不会。”陈凯之只一笑,笑的很温和:“伯母大人善解人意,温良俭让,怎么会责怪我们。”

“呀……”荀雅惊诧的看陈凯之。

陈凯之却是信步向前,他总是这个样子,天塌下来时也保持着乐观,将荀雅送回了府邸,荀家的门房见自家的小姐被陈凯之牵来,眼睛都已经直了,陈凯之不以为意,朝荀雅抱手作恭:“再会,请雅儿不必担心,一切有我。”

“嗯。”荀雅微微颌首,面上染着红晕,陈凯之却已旋身,领着陈无极渐渐隐入薄雾。

荀雅痴痴的瞧了许久,方才收回了目光。

……

生活总要照旧,对于陈凯之来说,他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荀家那边也传来消息,只要他中举人,他和荀雅的婚事,荀母便同意。

因此陈凯之愈是发奋的苦读,这世上再没有人比陈凯之更渴望得到功名了,不仅仅是为了荀小姐,更为了自己。

接下来,便是乡试,若是能中乡试即是举人,彻底改变人生,从一个生员,跨入举人老爷的行列。

可是要中举,何其难也,运气和实力都是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