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就是要夹枪带棒,让陈凯之知难而退罢了。
陈凯之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无耻小人了。
他心里想,凯哥争取的名额,若是真乖乖让了出去,我陈凯之这社会不是白混了?
陈凯之居然也不客气,伸手往下头的一方书案拍打,发出砰的一声:“你说什么?”
“……”
这教谕本以为陈凯之会被自己所威慑,谁料这家伙居然也拍起了桌子,比方才更嚣张,他的怒气顿时更盛,喝道:“陈凯之,你好大的胆子,你竟敢咆哮本官,你……来人,来人!”
陈凯之却是凛然无惧,居然朝教谕投以轻蔑的眼神。
这个眼神被吴教谕捕捉到,心里更是勃然大怒,忍不住在心里道:“好,很好,今儿趁着他蔑视本官,将他办了,治他不敬之罪。”心里有了主意,正待要开口。
陈凯之这时却是义正言辞地道:“教谕大人,你身为学官,居然敢说这样的话。天王老子来了都没有用?莫非教谕大人比天王老子还大?今日这事,我绝不甘休,咱们没完。”
混社会第一法则,气势,气势,气势。
孰是孰非,都不重要,但是一旦遇事,在权衡了双方实力之后,一定要摆出气势,不可以让对方摸清你的底细。
这事儿,没完,就是杠上了。
第14章 我自读我的书
教谕要抓狂了,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
陈凯之却是板着面孔接着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明伦堂,教谕大人作为学官,居然如此威胁我一个读书人,好啊,这敢情好极了,教谕大人留着这句话,我们这就去县里,请县令大人做主,如果教谕大人连县令大人都不放在眼里,那就去府里,去州里,有人自觉地自己天下第一,谁都不放眼里,那我们就去找那个天王老子,且看看,天王老子来了,做不做得了主,我要人其他人也看看,这青天白日里,在这教化的重地,会有人这样口出恶言,这样目中无人,这样目无王法。”
这个气势,真是吊炸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