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泽或许也没刻意去护着他这只兔子。
只是揪着黄毛狮子去校医院被人看到传开,任谁也不想惹着一匹健硕的狼。
说白了还是多管闲事呗。
雷锋嘛,季仔。
分明是一匹狼,却整天嬉皮笑脸嘴上没门,天天甩着尾巴跟他得瑟。
撸尾巴,撸你妈的尾巴。
像季泽这种生来就被人畏惧的物种,只凭着自己散发出的气味就可以震慑周围一干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啊…真让人羡慕。
沈初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切片面包,咬住一角出了家门。
清晨的淮城薄雾未散,沈初三两口吃完面包,插着兜往学校走。
他家距离学校不过一站路,走上十几分钟就到了。
只不过今天他走路的时候,抽空想了想季泽,于是那匹大尾巴狼就像有心灵感应似的,突然就窜到了他的身边。
“兔兄。”
沈初左肩被人从后一拍,紧接着右边伸出一条手臂。
骨节分明的手抓着一盒豆奶,递到了他的眼前。
“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