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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淫靡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

令李素吃惊的倒不是这家伙的形象,而是他的长相。

此人三十来岁年纪,身躯壮实魁梧,满脸横肉,额头上还有一道刀疤,嘴边长了一大圈浓密茂盛的络腮胡,这模样简直……

“你们没抓错人?”李素扭头瞪着二人。

“没啊,这家伙就是钱夫子。”

“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这家伙哪个地方长得像夫子?分明是个杀羊宰狗的屠户,你们真的没抓错人?”

郑小楼不耐烦地扯掉钱夫子嘴上塞的短棍,道:“让他来说。”

钱夫子徒然被劫,正是担惊受怕的时候,在郑小楼充满杀机的眼神注视下,钱夫子也只好老老实实道:“这位……好汉,小人确叫钱夫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素今晚终于长了见识。

“你读过书?还教过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