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营地其他人的眼睛里,目光都变成了可怕的绿色,和狼相仿!
他们的晚饭也送来了,依旧是清澈见底的一碗汤,一块比砖头还硬的饼子。
就这样,一连三天,每天那边都吃肉,剩下的人实在是受不了了,他们鼓噪着,质问大宋的官吏,为什么没有肉吃?
人就是这么奇怪,不患寡而患不均。
以前每天有两块饼子吃,他们已经很满足了,可是当发现一些人有肉吃的时候,他们就淡定不了了。
这时候,一个马脸的年轻人出现了。
面对着鼓噪的人群,他十分不屑,破口大骂。
“你们这些贼杀才!也能和他们相比吗?他们都是大氏的族人,他们都和辽寇血战过,为了光复渤海国,前赴后继,几代人都死光了,他们吃肉那是天经地义,你们算什么东西?也配和他们比?你们杀过辽寇吗?你们身上有伤吗?有吗,什么都没有,给我老实待着,不然宰了你们!”
年轻人骂完了,转身离开,又过了一天,那些被选出去的幸运儿不用住在帐篷里了,他们都拿到了一把钥匙,在沧州城中,有一所属于他们的房子了。
营地里依旧是饼子和汤水,那个长脸的年轻人出现了,他在营地转了一圈,就准备离开。
有个只有七个手指头的家伙,盯着马脸年轻人许久,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七指的家伙终于鼓足了勇气,抢步跪在了年轻人的面前,高高举起自己的手掌。
他虽然不是大氏,但是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我,我也要吃肉,我杀过辽狗!”
马脸年轻人眼底儿闪过一丝笑意,“你怎么证明?”
“我,我把人拖到了泥潭里,按着脑袋,按到泥里,憋死了。”这家伙断断续续,仿佛他才是那个憋死的,说到了最后,他也没说清自己的手指头怎么没的,他只是反复念叨,他杀过辽寇。
马脸的年轻人突然满怀敬意,抓起他的手臂,高高举起,“我知道了,你也是好汉子,辽寇杀了你的家人,砍断了你的手指,你也杀了三个辽寇,你从辽国跑到了大宋,是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