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高方平依靠自身的威望,完全可以抗住来自胡市的舆论影响。而且胡市自身虽然算不上洁身自好,但也没有明显的犯罪问题,又是秀才,用一些“莫须有”给他定罪会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有可能带来不好的风气抬头,这就是高方平一直容忍胡市的理由。

但是现在只有强行干了,既然确定了他是蔡卞等人的宣传口,他胡市当然不纯洁。高方平自身也面临离开江州的可能,而高方平一旦离开后,胡市他就真的成为了问题。

所以,高方平不想把这个问题拖到下一任。

“带胡市上堂!”

思考间,高方平敲下堂木道。又是一阵杀威棒的声音响了起来,胡市老头被带了上来。

胡市昂头挺胸的站着道:“大宋秀才之身,胡市见过明府,明府提在下过堂可有理由?”

高方平道:“有理由的,不要以为你真的是圣人,也不要以为你一直在强调的大宋律它办不了你。”

胡市大声道:“那请问主诉之人再何处,为何不敢出来与老朽对质。又是用的何理由,用的哪个刑统法条?”

言罢他环视一圈,眼睛瞪得老大,竟是把老常都看的有些不好意思。

老常几次想起身去和高方平商量一下,却是被范子夷拉住了,范子夷微微摇头,示意不要给小高添乱,兴许现在局势真的有变了。

“主诉之人正是本官。”高方平简单粗暴的道:“本官告你‘危害社稷’罪,胡市可认罪?”

这句一出,堂内诸公包括张绵成赵鼎、常维范子夷,一起色变。

老常甚至很不冷静的又起身,却又被范子夷强行拉了坐下来。

大家到此才觉得开始动真格了。大宋律当然有“危害社稷”这个罪名,这也是在大宋最重的罪,处于《宋刑统》第一章第一条,乃是所谓的十恶之首。

在大宋,律法简陋寒碜,虽然到处是漏洞,但是仍旧保留了这么一条界限非常模糊的罪名。

在大宋这条罪名是很少用的。但也不是说绝无仅有,江州本地就有判例,就是黄文炳用来给宋江定死罪的条目,是的,宋江当时写的反诗,黄文炳就说他言论十分嚣张,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鉴于是写在人来人往的大酒楼,传阅次数一定是超过五百的,于是已达到了危害社稷罪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