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军的战斗素质不用怀疑的,只是说主将决定部队气质,所以刘光世的这个百人队,猥琐程度简直和高方平有一拼……
“报。”
斥候再次过来的时候道:“将军,贼兵已经有近百人突破入城,城里开始出现惨叫声了,有孩子的惨呼,也有贼兵的惨呼,卑职认为不宜再等,应立即出击,咱西军什么场面没见过。否则属下担心我等没死于贼人之手,却被戾气深重的高方平给宰了,那才叫阴沟里翻船。”
“也罢。”刘光世率先上马,喝道:“全体都有,跟随本将杀贼,拯救小屁孩和郓城,一旦开始突袭,退后者……老子回去杀他全家!”
然后刘光世的带头下,士兵们纷纷掏出了水壶,不过他们的水壶装的是酒。
“自己别喝,喂给马儿少量的酒。”刘光世冷冷道。
于是大头兵们纷纷照做。
蹭——
刘光世抽出战刀,进入战斗状态之后他相反不流氓了,看起来很平静,举起刀低声道:“奋勇杀敌,别给保安军丢脸。”
“奋勇杀敌!”百人队齐声大吼,声音恐怕已经传到了梁山军营地。但这是刘光世故意的。
“奋勇杀敌。”刘光世的声音逐渐而大。
“奋勇杀敌!”百人队的嘶声大吼。
“奋勇杀敌!”刘光世也吼了起来。
“杀杀杀杀!”
然后兵痞们一个个便开始狂化了,马匹也此起彼伏的开始暴躁,翘起前蹄嘶鸣。
刘光世满意的点了点头,向前挥舞一下战刀道:“跟随本将前进,由缓而急,逐步进行,经三次冲刺后进入最强状态,一鼓作气,杀光贼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