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从贱民改为良民的人,朝廷可以把他们安置到边疆屯垦,他们为朝廷垦荒实边,向朝廷缴纳税赋,甚至是服兵役、瑶役这些,对于朝廷来说,这都是国力的壮大。
这条政策,其实就跟这前整顿佛寺一样,和尚们也一样算不得国家子民,那些只是寄生虫而已。
“朝廷不但可以让官奴婢为自己赎身,也可以规定,私人奴隶的赎身标准,只要能拿出这么多钱给奴隶主,官府就为他们主持赎身。”
李世民也有了一些兴趣。
“但是,奴隶只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他们哪来的钱呢?他们连命都属于奴隶主了,生的儿女都是家生奴隶,哪里可能还有钱?”
李世民知道李超家里也有奴隶,而且数量不少,府上,庄园里,都有许多,来自各处。但李家的奴隶据说待遇不错,哪怕是奴隶,可李府也给他们制订了工作和休假时间,给他们制订了工作薪资标准。虽然这个薪水较低,但努力干活还是能拿到工钱的,而且干的好,还有奖励。
最高的奖励,则是每年一定数量的放免额。
也正是因为这些,李家的名声一直很好。但如李家这样的毕竟是少数,其它的豪门大族,也许对府里的丫环奴隶们给点月钱,但对下外面庄园、矿山、工坊里的奴隶,可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能够填饱肚子都已经是最好的待遇了,若是偶尔给点休息时间,或者赏点吃的,那都是好的,还想拿工钱?
奴隶制度,其实对于奴隶主有好处,但对于国家来说好处不大。因为这就跟春秋时代分封制一样,周王分封的诸侯下的家臣,只以自己的家主诸侯为主,并不会尊家主的君主为主。
诸侯们的家臣,眼里只有封君,而没有周天子。
同样道理,奴隶们的眼里,他们的天是奴隶主,而不是大唐皇帝。
另一方面,朝廷也无法从这些奴隶身上征收税赋,也不能征发他们服役。
“陛下,朝廷也许可以拿出一个律法来,规定所有奴隶不论官私,都享有最低薪水保障,朝廷制订一个最低薪水标准,奴隶主们必须按这个标准保障他们享有最低薪水。”
李超提议出台一部劳动者保障法。本来他是想叫奴隶保障法的,但想想还是算了。
“给奴隶定一个最低薪资标准?”李世民越听越觉得有意思,这个事情,可真是从来没有人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