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9页

若是贸然航行,一旦看不到陆地,而且还是几万人的船队,若是不能得到补给,难道让他们到那些岛屿上打猎吗?

可是这些问题,在朱厚照对佛朗机人的航行路线在新发现后,终于统统解决了。

存粮现在还有不少,再加上一处处的据点都可以洗劫一遍,完全足够水师的补给,而且航线也是现成的,不必像早年的开拓者们一样找不到陆地,就得饿死在船上。

越想,朱厚照越加振奋,眼睛都不由已经放光了,他徐徐道:“那么,我们下一步就是莫兰。”

刘瑾随着朱厚照在图上所指的地方,而后看着那天竺的位置,两腿已经开始发软了。

去天竺?

可天竺之后呢?

他眼睛直勾勾的久久地盯着舆图上的最角落的一个位置。

刘瑾感觉心口一阵发痛,就差直接开口说,陛下疯了,绝对疯了。

朱厚照却是浮出一抹笑,这一次,他笑得很深沉,仿佛自己的人生终于找到了意义。

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比征服更有快感呢。

从前的朱厚照,身为大明天子,眼睛里只有鞑靼人,这并不奇怪,以大明的体量,若是去欺负什么安南、朝鲜,说得难听一些,说是胜之不武都不为过。

有的人,追求的是荣华富贵,有人所追求的是升官发财,可是对朱厚照,他所追求的是什么?他厌恶了安逸,厌恶锦衣玉食,所以自幼开始,他穿着鞑靼人的衣服,也学鞑靼人饮毛茹血,他不爱清茶,他爱喝酒,越烈的酒越好。

他不喜欢待在宫殿里,却喜欢往边镇跑,即便旅途艰险,他也完全无所畏惧。

所以,带着水师在这茫茫大海之中航行,其实海上的生活是很是艰辛的,一旦遇到了风浪,更是给人一种莫名的恐惧。不管你的身份是否尊贵,在这海上,该受的苦还是得受,可是……朱厚照就是喜欢。

难以遏制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