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嫣儿很不甘心,却只是咬着贝齿,不发一言。
叶春秋脸色平静,道:“若是嫣儿小姐不肯,那么就请回吧。”
赵嫣儿想要狠狠将这该死的秀才痛骂一顿,却终究还是忍住,狠狠的吸了口气:“一百两如何?”
杀价是女人的天性啊。
可是叶春秋却只淡淡一笑:“一百两嫣儿小姐可以寻别人来续作,学生很忙,恕不奉陪。”
“好好好。”赵嫣儿最终还是妥协,只是语气带着不甘,还忍不住瞪了叶春秋一眼。
瞪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所以叶春秋不以为意,他只是笑了笑,这三百两银子,他不打算弥补同济堂的不足,同济堂的经营已经上了轨道,挣钱只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候要还上债款并不难。
这些钱对他来说,有更大的用处。
叶春秋不愿意和赵嫣然打太多的交道,于是长身而起:“明日把银子送来,一个月之后,我交稿给你,嫣儿小姐,请回。”
到了八月初十,天气反而更热了一些,连续下了几日细雨,空气中都带着几分潮湿。
叶春秋打算回家了,在这里驻留了太久,父亲在书信中也曾催促他中秋节要及早赶回。
本来前两日就要走,奈何秋雨淅沥,带着春雨的缠绵,总是挥之不去,叶春秋只好等了两日,可是如今,依然还没有停雨的迹象,叶春秋怕误了节庆,所以还是决心动身。
孙琦听说叶春秋要走,便专程去寻了一辆乌篷车,又托人寻了几个可靠的人同行。至于那些学徒,叶春秋却也嘱咐着孙琦好好照顾,青霞、曼玉这些人,是医馆的希望。
孙欣听说表哥要走,自然不舍,叶春秋只好破费了不少钱,给他买了一匹木马才干休。
一大清早,叶春秋已撑着油伞到了医馆,大致交代了一些事之后,便背着自己的包袱,腰间系着短剑出门,外头的乌篷车已是等候多时了,同行的几个人也是回乡去过节的,都是操着一口奉化口音,这时代的同乡比后世的要亲切一些,毕竟能出远门的人不多,在外听到乡音已属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