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她。
幼时,他是烂泥里的野狗,她是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她丢给他一块巧克力,称赞他最厌恶的混血脸漂亮,他便擦净了自己的脸供她欣赏。
她说他好看,喜欢他。
他信了。
他第一次肖想不会属于自己的东西,鼓起勇气问,第二天你还能来看我吗?
那是一个石桥下,那里有他纸壳子搭成的小房子,里面卷着他肮脏破烂的被褥。
她来这里钓鱼,捏着裙角答应他,她还会来看他的,还会给他带巧克力的。
他当夜就捡了一套还算干净的衣服,换在身上,洗干净了自己的脸和头发,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她。
半个月过去,她没来。
半年过去,她没来。
那时他也才七岁,不懂得何为富人体面的拒绝。
他只知道,所有东西、所有人都是恶臭的,只有她是甜的。
可他的甜不要他了。
野狗后来爬出垃圾堆,回到了亲生父亲的身边,摇身一变成为了首富的大儿子,从此一步步迈向她。
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那个家,人人都厌恶他骨子流着的妓/女的血。
可那又怎么样呢?
他太想她了。
更想问她,为什么忘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