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熙昀微笑:“那你该滚了。”

这可是楚熙昀的房子。

阮宵真没想到,他昨天刚预测能蹭吃蹭喝几个月,今天就滚蛋了,原来他就是狗血剧情里的炮灰冥灯,张嘴全是毒奶。

阮宵拿了全部家当,挤上地铁奔赴刚租的小房,这地寸土寸金,他从大平层豪宅区迁徙至升斗小民打工人栖息地,路程比两者间要跨越的阶级还漫长。

阮宵全部家当只有一只大旅行背包,别看容量一般,怪沉的,阮宵本来想打车,到底没舍得钱,这么长的路,挤挤地铁才三四块,还是勒紧裤腰带吧小老弟。

不是说当艺人特别赚钱么?阮宵无语了,为什么原身混这么久,还跟了楚阔少这么久,存款真是可怜见,在这城市连套房都没有。

原身跟别的金丝雀确实不一样,人家要房要车要资源,他是来给老板送爱和温暖的,什么也不要,就要楚熙昀爱他。

那真是爱错人了。

阮宵坐上地铁座位,抱着旅行包发呆,只要别张嘴说话,确实特别养眼,头发毛茸茸的,脸蛋俏生生的,身架又很纤细单薄,抱一个硕大的背包,眼神带点茫然无措,小可怜一个。

阮宵要是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一定又要吐槽了:

服了,我只是单纯在发呆,怎么解读出茫然无措楚楚可怜的?!

“你快看隔壁那个弟弟,长得好精致!”

“早发现啦,你拍到没有?我手速好快,拍了五六张,巨漂亮的男孩子,气质也软软的,感觉发微博都会有热度吧。”

“才五六张?”点开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