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面前的这名士兵,根据“刘先生”普及的军衔概念,这明明只是一名军士长,连军官都算不上,装备却出人意料的好。
这位军士长戴着蓝灰色的钢盔,钢盔里面很明显衬得有皮毛,不管是保暖还是挡风都没问题;这名军士长身上穿着一件长到膝盖部位的蓝灰色呢子大衣,两个前襟被撩起,扣在大衣的后摆上,这样在行动的时候不会受到影响;透过大衣分开的部位,很明显能看到这位军士长覆盖了膝盖和小腿部位的皮质护膝,纵然这护膝不是制式装备,也还是被漆成了蓝灰色;军士长脚上的大头皮鞋最令程敬先羡慕,一看就知道,这种鞋子一定是坚固耐用,并且保暖性也很好,这让鞋子里面还塞着乌拉草的程敬先羡慕异常。
除了身上的衣服,这名军士长身上的各种小零碎也不少,比如脖子上脖套,因为要说话拉下来的面罩,手上有三个指头的手套,这些细节才能反映出兰芳军人真正的实力。
除去衣服,这位军士长的身上携带的武器也令程敬先大开眼界,坐在挎斗内的军士长当时怀里抱着的是一挺轻机枪。当军士长从挎斗里跳出来的时候,程敬先注意到,这位机枪手身上居然还携带着一把手枪,胸前的皮带里也塞着一把军刀,腰间的皮囊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一排手榴弹。
眼前所见,让程敬先下意识的感觉像搓牙花子,兰芳军队要是所有人都是这么一套,这,这也太有钱了吧!
而被这样威武雄壮的士兵尊一声“程大人”,这让程敬先心里乐开了花,所以程敬先马上眉开眼笑的从马背上滚下来。
“呵呵,鄙人程敬先,见过军爷……”程敬先拱手为礼。
好吧,被震惊的一塌糊涂的程敬先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这一声“军爷”,真真正正的露了程敬先的底。
也不算什么,无论是谁,在这样的部队面前,恐怕都摆不起谱来。
“兰芳装甲第二师一团二营一连军士长岑锦昌向您致敬,请随我来,我们将军正在等着您。”岑锦昌没有多客套,也不纠正程敬先的失误,一丝不苟的立正敬礼。
“好说,好说。”已经争胜心全无的程敬先没有犹豫,回身就想去牵马。
“少校,坐车去吧。”岑锦昌声音不大,程敬先刚刚好能听到。
“好的,多谢了。”程敬先老脸一红,转身又跟着岑锦昌上了一辆三轮摩托。
程敬先刚走,一帮土匪顿时绷不住,纷纷跳下马和装甲师的士兵们开始套近乎。
“嘿,兄弟,你们用的这家伙看着可真带劲……”有土匪……海参崴联军士兵表达羡慕。
装甲师的士兵见多识广多上道的,马上就发出邀请:“这有啥,咱们现在都是一家人,回头你们也有,来来来,坐上试试,看看有没有马鞍子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