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请你把我送到一家诊所。”提摩西在自己手掌里握紧了小巧的武器和迷雾弹,答应了金发女士的请求。
我立刻就意识到他说的诊所应该是莱斯利医生的诊所,离韦恩塔确实不远,如果他没告诉我地址的话,我第一印象也应该把他送过去,这样就很难将莱斯利医生与哥谭蒙面义警联系到一起。
我心中闪过一种不愧是我的骄傲。
提摩西看着这个女孩艰难的扛着自己,她脚上红色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像随时能扭到脚,不仅有些羞涩:“……麻烦你了。”
然后利用自己搭在这个女士脖子间的手,往她的领口又黏了一枚追踪器。
我不动声色地感受着这熟悉的动作,这个提姆显然没有我熟练。
“我叫做阿尔贝蒂娜·布朗,”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黑暗骑士的迷妹一样,带着见偶像的忐忑与羞涩向他搭讪,“我住在哥谭的钻石区,是哥谭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我的专业的是英国古典文学。”
提摩西看着这个女孩脚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想着她的脚好像有点大。
“你是学习古典文学的?”罗宾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提起了兴趣,他自己就是一个喜欢看书和文学作品的人,罗宾尝试着和这位自称是文学系大学生聊天,也当套一点话。
“你最喜欢哪一段的……”
“当然是《心灵》,《许配里翁》,”我脱口而出济慈的诗歌,这是我在闲暇时刻喜欢翻的,因为这位英年早逝的天才他的诗歌不知疲倦的追求美,可在这之间他对世界的苦难的切肤之痛,使他的诗歌瑰丽且深刻,“我喜欢济慈。”
提摩西掀了掀自己的眼睑,这个女孩脱口而出的这两首诗和诗人也是自己所喜欢的。
“我总以为女孩会更喜欢雪莱。”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个女孩儿……我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伸手隔着手套牵住他的手:“嘿,罗宾,我们到诊所了。”
作者有话要说:
e,提宝你和杰学坏了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