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毫不犹豫点头:“你知道我是一个蝙蝠侠迷。”
“只是些蒙面怪人的新闻,报纸上从来都是这样的陈词滥调。”
我对他抱以微笑。
“哼。”弗雷德转过脸去。
“你总是这样,不会反驳我。”可惜这句话他的声音太小,我并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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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在哥谭这个城市红火了以后,有一个好处就是说现在终于有人能拍到有关于他们的视频了——这就是热圈的好处了。
我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当一颗称职的沙发土豆,电视上正在循环播放着哥谭发生的新闻。
突然间,我坐直了身子。
这是一个条昨天晚上被拍到的视频,那个被基本上所有哥谭小孩子喜欢的小英雄(是的我知道某些嘴上说不喜欢的,实际上悄悄买了贴纸的小朋友,那个配色太显眼啦),他在空中抱着高耸的电线杆做了一个漂亮的转体,然后绿色的精灵靴轻盈的落在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上。
我呼吸不禁急促了起来,一道闪电突兀划破我的脑海。
这是迪克!
这个动作就是我以前最喜欢的杂技演员理查德·格雷森最拿手的动作——他是马戏棚里面的小知更鸟,每一个动作都轻灵的好像地球重力不在他身上起作用,迪克更是有一个习惯,他从高处往下,如果有杆的话,会在即将落地的时候做出一个跟头。
这个动作既没有必要,难度又很大,只有迪克,只有他!
罗宾就是迪克,迪克就是罗宾!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我的天呐,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