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这是在我失去我心爱的爱豆飞翔小鸟格雷森后听到的最差的一个消息。
倒也不是说不排斥上幼儿园的我会应付不来小学,但是并且可以随时请假的幼稚园生活,小学生所受到的制约就大了许多——估计肯定不能在课堂上看《波罗大侦探》了。
德雷克是一个颇为富裕的家庭,我去的也是整个哥谭最好的私立小学,成为了一个穿着短裤和白袜子的小学生。父亲在我上学前还抱着我说:“提宝,我和你妈妈也上的都是哥谭小学呢。”
我暗自在他怀里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废话,爹你这家业小时候除非在大都会上学不然肯定是上哥谭小学啊。却又听他说:“这么多年来,学校的校服还是没有变,哦,我记得我和你布鲁斯叔叔以前还有过穿这件校服的合照,还被我珍藏在保险柜里呢。”
啊,穿着短裤和大白袜的布鲁斯叔叔啊。
等一下,爸,你为什么会珍藏这种照片?
我妈头上是不是有人空投绿灯戒指?
你问我什么是绿灯戒指?
隐约记得好像是“爱是一道光”什么的吧。
好吧好吧,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阿美莉卡小学生,胸前没有红领巾飞扬,但《星光灿烂的旗帜》已然在我耳边鸣响。
只要我默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哥谭市的子弹就打不到我。
开玩笑的,主要功劳还是我爹花钱买的安保。
进入小学生活的我发现小学果然同样无聊,过高的知识水平让我在小学生里鹤立鸡群,我有点理解以前陪伴我晚安的睡前读物里的福尔摩斯先生看世界的感觉了,borg,borg,borg。
而在这期间,大概是福尔摩斯保佑,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都市传说。
坊间传闻,在哥谭夜色里,有一个蝙蝠怪物出没。有人说在黑暗降临的哥谭,有一个身上长着蝙蝠翅膀的怪物在夜晚巡逻,他殴打警局,他殴打罪犯,他暴力,他血腥——他是哥谭的暗夜骑士,守卫着夜晚的安宁;他是哥谭的蝙蝠怪物,打碎了夜晚的秩序。
bat on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