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只有一点点。
呃,好吧,不止一点点。
不过在沉迷于老爸书房的时光里,我还追了星。
是的,你没听错,追星使我快乐!
试问有那个青春期少年没有追过星呢!?
何况小哥哥那么可爱!
我现在ick的idol来自于哈利的马戏团飞翔的格雷森一家的小儿子,理查德。他的眼睛像我们家祖传的那枚蓝宝石戒指一样晶莹剔透,他的皮肤像我现在最喜欢吃的牛奶布丁,嘴唇就是布丁上的红樱桃,可可爱爱。
最重要的是,他在空中飞起来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小鸟,和哥谭格格不入的小罗宾,带着欢乐给观众。他的后空翻帅的一塌糊涂!
你问我为什么喜欢看马戏,嘿,我以前看春晚除了杂技都没什么想看的了——何况小哥哥真的超可爱,安利你们先买吧,我要先去见真人啦。
哈利马戏团是个巡演马戏团,这次在哥谭演出是第一次。杰克老爹为我们家定了一个包厢,但是我更想坐在第一排去欣赏他们。
“嘿,小家伙,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被提起来了?
?
理查德·格雷森在后台发现了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小家伙,他脖子上甚至打了一个温莎结。小朋友脖子上挂了一个几乎和他脑袋一样大的相机(这相机少说得值爸妈一个月收入),一双蓝眼睛咕噜咕噜转着,透露出一股聪明劲。
他觉得有些好笑,三步并作两步抱起这个一看就是哪家的小公子:“嘿,小家伙,你怎么到这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