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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明这个很没有运动天赋的胖男孩子说:“贺明,你挺高的,打篮球应该不错吧?”

贺明笑着说:“很一般,以前也没怎么玩儿过!”

在初中和高中的时候,贺明就不怎么打篮球,也不怎么踢足球,运动就是练功夫和跑步了。

贺明打算等军训玩了买个篮球买个足球,没事的时候瞎玩儿。

话语之间,贺明看到,刘少强已经走的很远了,步子非常快,也懒得叫他,知道他等会儿就站住了。

果然,刘少强站住了,远远的看着贺明几个。

走过去之后,程光明有些郁闷说:“你小子急着投胎去呢?走那么快干什么?”

刘少强带几分得意说:“习惯了,节奏太快!”

程光明心里说,腿不长,走的还挺快,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故意的!

贺明想,可能平常的时候习惯走很快,也是刘少强因为自己个头不高的原因,或许是在证明,我的腿短,但我的腿却很不一般,就是你长到190,也没我走的快!

对此,贺明是理解的,也相信,对于刘少强这个过于执着的男孩子,自己几乎改变不了他什么。

他喜欢痛苦并快乐的活着。

晚上的话题,大都是围绕女孩子展开的。

此时的男孩子,基本都对女孩子的上半身和两腿中间有着浓厚的兴趣。

如果有谈恋爱的机会,就是范大同这个文学爱好者也是不会放过的,他会写很多散文和诗歌给他爱的女孩子,让那个女孩子感受到世界的美丽。

灰色的世界,总是散发着多姿的光彩,范大同经常这样想,也经常这样说。

中午吃饭的时候,贺明就给了小丫头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兄弟几个说的正开心的时候,电话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