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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诗的尾端是很用功的四个字:宁琮敬上。

整首诗洋洋洒洒,奔放自如又热辣无比,只是信的内容用的是写给死人的格式写出来的。

时奕臣双手颤抖,面色更加瘆人,狠狠看着那字里行间的黑色笔墨,黑眸却淡定无波,熟悉他的听风知道,这是时奕臣发飚前的假象,是狂怒暴雨前的短暂宁静。

他没敢告诉时奕臣,现在街上已经炸了,大家都在热烈谈论,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对象。

半晌,时奕臣起身。

把信捏在手中,哑着嗓子:“走。”

听风一惊,当即跟上,督主要去找那个小世子吗?

其实他很佩服宁小世子,没想到他跟其他世子爷不同,不是绣花枕头,中看也挺中用的,文采那么好,居然可以写出如此大胆又不失爱意的诗篇,全诗字数寥寥,可那排山倒海般的情意却意犹未尽,惹人不尽的遐想,尤其是最后欲言又止的几个点点。

宁琮看着手中的信实在是佩服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好的诗句来。

这字里行间多深情啊。

别说大街上这些人自叹不如了,就连时奕臣那个没jj的看了估计都会被感动死。

他在信封上用时奕臣亲启几个字,又在文里末尾写的自己,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到这是宁琮写给时奕臣的表白信。

时奕臣不是要他像天下人官宣吗?

他想来想去只有用写信的方式,然后把信在民间传播,人手一封,这样就会迅速的发酵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天下都知道,他喜欢时奕臣,喜欢那个大太监。

说到底,宁琮觉得自己真是十分伟大了,为了展示自己对生命的敬畏已经恬不知耻的做到了这个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