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池这下有些哭笑不得了:“你要让她有个依靠,也不用把她纳作小妾啊。”
侯重老老实实磕头回答:“她们两个……两个我都很喜欢啊……扔下谁我都不忍心……”
杨秋池简直要被他气疯了,笑道:“你他妈的倒挺博爱的……”
忽然,侯重那一句“两个都舍不得扔下”,让杨秋池心中一凛,想起了柳若冰——那个武功高绝,冷艳绝伦美丽不可方物的柳前辈,那个眼神里满是落寞和凄凉的柳若冰,那个被自己糊里糊涂夺去了贞操,这才满心希望与自己相守一生却不能如愿的柳姐姐。
杨秋池顿时有些傻了。柳若冰贞操被自己夺走之后,在明朝这个“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社会里,还让她如何再面对别的男人?所以那天她鼓起勇气说出了要和自己终身相守的愿望。
这种愿望当然不是完全出于爱情,而是别无选择,加上杨秋池并不让他讨厌,所以,才把自己的终身相托。
杨秋池曾经反复想过这件事,既然柳若冰为了救自己才被自己夺走了贞操的,那自己就该对她负责,不应该让她孤苦一生,要不然,也太不是东西了。
但是,宋芸儿对自己一往情深,恐怕迟早要成为自己的妾室,而柳若冰与宋芸儿是师徒。古代老师(师父)的地位那可是非常高的,所谓“天、地、君、亲、师”,所以,从伦理上看,师徒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因此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
所以,自己既要为柳若冰负责,又要娶宋芸儿,如果要把她们两都纳作妾室,岂不是也和这侯重一样违反伦常吗?虽然不知道具体会受到什么处罚,不过自己这官恐怕也就当到头了。
杨秋池看着大堂下跪着的被告侯重,仿佛就看见了将来的自己,慢慢从思绪中恢复过来,拿起状子仔细看了看,只见金师爷在上面草拟的判词是:“以奸论,杖八十。”顿时一颗心沉了下去。
《大明律》规定:“凡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共为婚姻、及娶同母异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以奸论。”“凡和奸、杖八十。”
中国古代是禁止与外亲或妻妾中不同辈者为亲的,这就叫做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共为婚姻,也就是说,不能娶自己老婆(或者小妾)的长辈或者晚辈为妾,否则,双方自愿就以通奸论,如果女方不愿意而父母强行作主,就以强奸论。
杨秋池不知道明朝这师徒是否也属于“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应该也差不多。这就是说,如果自己同时娶了柳若冰和宋芸儿师徒,那就要以奸论的。
知道了这个消息,杨秋池再也无心审案,根据金师爷草拟的判词,匆匆下判就退堂了。
宋芸儿她们几个小女孩正躲在后面看杨秋池审案,见他草草退堂过来,脸色很难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杨秋池没和她们说话,直直往内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