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南的目光从陆云起的唇,上移到他充满愧疚的眼睛。
人总得活着,活下去,时间才会给消磨一切的机会。
林知南想,如果自己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半夜也得找陆云起和林宁问个所以然。
祛不掉的疤虽然难看,但它丝毫不影响行动,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第一百一十章 老狗番外:我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
老狗是条狗。
它觉得自己好像是杜宾,再不济也是条大丹麦犬,可低头看看金灿灿的长毛,它不得不接受自己是只金毛的事实。
它还记得之前的主人。
那是对刚结婚的小夫妻,老狗是被当作结婚礼物送到小夫妻家的。
刚开始,小夫妻很喜欢它,狗窝,印着可爱图案的饭盆水盆,尿垫,牵引绳,一应俱全。
连狗粮都是最好的。
可老狗那时候还是个刚断奶的小狗,什么都不懂。
看见拖鞋就想叼,看到墙角就想扩大自己的领域。
最后连厨房的洗碗机都被它做了标记。
骄纵蛮横的女主人哪忍得了这个。
抄起扫把就砸在了它的背上。
犬类的背不算薄弱,可老狗还是被打得窜出去几米远,还偷偷吓尿了。
男主人下班回家,看到老婆受了委屈,给自己甩脸子,被老板上司压榨后的气加上老婆给的气全都撒在了老狗身上。
老狗挨了人生第一次毒打。
问有什么感受?
老狗沧桑的笑了笑,说自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记得了。
哦对,老狗那个时候不叫老狗,叫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