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一批身长力大的士兵将手榴弹用力投出,就在明军的前面,组成了一道死亡弹幕,将冲来的鞑子硬生生栏挡住。像是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
枪声响得更猛烈,残存的幸运儿全都被打死。
张云不知道第几次叩响扳机,他至少打死了三个鞑子。
突然一个鞑子映入了眼帘,这家伙虽然穿着普通的铠甲,但是胯下的战马极为雄壮。火炭红的颜色,好像传说中的赤兔一般!
“哼,狗鞑子,你还是露出了马脚!”
张云冷笑着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死!”
一枚铅丸在火药的推动之下,激射而出,带着火焰和硝烟,直奔鞑子的胸膛射来。
莽古斯是奥巴的侄子,嫩科尔沁的台吉,他作战勇敢,深受奥巴的赏识。莽古斯更是信心十足,他要让人知道蒙古勇士的厉害。
他伏在马背上,快速冲击,过了一关又一关,距离明军只有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大砍大杀了!
宝刀已经饥渴难耐,需要饱饮鲜血。
“死吧,胡扎!”
他把大刀举起,就在这一刹那,莽古斯本能感到了不妙,下意识的将刀横在了胸前。宽大的刀背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保护住胸膛。
就在一刹那,铅弹击中了刀背,大刀精铁刀瞬间折断,碎成无数的小块,迸溅的铁片射入莽古斯的身躯,一朵朵血花喷出,他的身体就像是喷泉一般,红色的液体瞬间都炸了出来。
莽古斯脸上抽搐两下,破布一般的身躯直挺挺倒了下去。
“台吉!”
“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