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棒猛地挥动,人头变成了烂西瓜,地面上被鲜血染成了触目惊心的颜色。
贺安手上的兵器换了三次。先是长枪,接着是砍刀,他现在手里用的是从一个白甲兵手里抢过来的大斧。几十斤重的兵器被他舞动如风,好像小车轮一般,只要沾上非死即伤。建奴被杀得节节败退,竟然不敢交战。
“少帅如此勇武,实在是可喜可贺,大帅后继有人啊!”身旁的参将笑着称赞道。
贺世贤脸上也有些自豪,嘴上却说道:“不过是一勇之夫而已。打仗要靠脑子,他还欠火候呢!”
说话之间,战斗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有的人干脆舍弃了战马。在地上徒步拼杀,鲜血和呐喊,构成了最苍凉也是最残酷的战斗音符。
不论是建奴,还是明军的家丁。他们更多凭借的还是血气之勇,骑兵除了刚开始的势如破竹之外,后面的战斗实在是乏善可陈。
其实随着时代的进步。骑兵也需要纪律,一次冲击之后,要不计牺牲再度集结冲锋,像是锤头一样,不停摧毁对手的抵抗决心,冲击中的骑兵才是最有威力的……
建奴率先响起了收兵的锣声,在留下了五六十具尸体之后,其余的建奴退了回去。贺安顾不得擦拭脸上的血水,同样撤回本阵。
“父帅,怕是建奴要总攻了!”
“嗯,不怕死就来吧!”贺世贤高声大喝:“列阵!”
明军阵型快速变化,骑兵退到两翼,防备建奴侧面攻击,在正面上,端着三眼铳和鸟铳的士兵排在最前面。明军火器比例几乎占了一半,只是质量欠佳,很多将领排斥火器。不过张恪连番的胜利,让贺世贤重新拾起对火器的信心。
他的火铳手装备的是洪敷敎亲自督造的鸟铳三眼铳,虽然比不上义州兵所用的,但是也相当精良。
贺世贤眯缝着眼睛,在家丁的簇拥之下,亲自压阵。
呜呜呜……
伴随着号角声,建奴的攻势开始了,粗壮的死兵披着厚厚的铠甲,向着阵地冲来,在后面跟随着弓箭手和披甲旗丁。
双方越来越近,进入了六十步左右,鞑子的弓箭手射来一阵刁钻的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