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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城是一座……一言难尽的城市。

兰德尔来过几次,不过小时候的记忆到如今已经变得很模糊了,只剩下了慌乱的人群与那一声声的枪响。

但他还记得身姿矫健的小罗宾从远处荡过来,和那个黑漆漆的哥谭骑士一起解决掉了那天的罪犯,罗宾拍了拍他的后背,塞给他一颗糖,让他别害怕。

最近一次嘛,就是在去年,他有幸去了趟闻名遐迩的阿卡姆疯人院,和那里面的天才疯子们近距离接触,真真切切地被暴|力文化感染了一遍,回到家让他难受了好几天。

哥谭的建筑更加复古一点,带着几分诡秘的哥特感,和布鲁德海文经过重建之后的现代感大相径庭。

迪克驾驶着汽车把兰德尔送到了他们提前预定过的酒店门口。

“你不住这儿?”侍者帮忙拿走了行李,兰德尔看着迪克重新坐回了驾驶位,疑惑地问道。

“我得去看看我家老头子,”迪克说,“别担心,这里很安全。”

兰德尔抬起头看了眼酒店上方那个韦恩的标志,心里不确定地想:真的吗?他来之前才在新闻上看到韦恩公司的总裁布鲁斯·韦恩又因为极限运动受伤了,这已经是这位首富不知道第几次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儿了。

不过鉴于这家酒店大老板的儿子正在自己的面前,兰德尔什么都没说,和他摆了摆手告别了。

兰德尔只要在下午大家都到了之后去趟gcd报告一下就能自由出行,迪克他们如果需要帮助随时能把他喊回来。

除此之外的其他时间,兰德尔决定先从九头蛇——或者和九头蛇合作的组织——下手。

兰德尔领着露拉上楼,他定的是一间套房,床有两张,一张在里面的房间,另外一张在外面。

床头的菜单上有写着一日三餐的预定,兰德尔翻了一遍,觉得不愧是能成为首富的资本家,手下产业的服务水平还是很不错的。

露拉挑了里面房间的卧室,把兰德尔给她收拾进行李箱的小型ktv搬了出来,毕竟是要在哥谭住一个月左右,平时兰德尔不能带露拉出去的时候不至于让她过于无聊,只能和作业相伴。

但其实只要是能听到歌,在什么地方对露拉来说都不重要。兰德尔事先打听过酒店的隔音效果,他们住在最上面的几层,只要露拉不把声音调得很过分就不会扰民。

兰德尔还将所有的玻璃窗都关上了,哥谭会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三天两头就会出点什么事情,导致枪声炸弹声连着一块儿响起。露拉怕枪声,听见个枪响得花大半天才能缓过来,不把窗户关的紧一点,兰德尔怕他哪天回来就会在衣柜里收获一只‘小鸵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