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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幸好小区治安很好,外人不能随意出入。周围环境清幽,如今已经入了春,入目所及皆是一片碧绿的翠色,一路走来基本没有别的行人,倒方便了她们的行动。

余念稚真的有一双巧手,不止做的东西好吃,照片也拍得好看。小区里景观本来就做的不错,到了她的手下更是锦上添花,手指微动,轻轻按下快门,便能定格它们最美好的瞬间。

沈琰站在一旁,静静看着余念稚端着相机,认真盯着一棵树、一朵花或是两个笑闹着跑过的孩童,好像在她的眼里,每一处看似平常的事物都有其闪光点,都值得成为镜头的主角。

这又是一个很不一样的余念稚。

沿着弯弯绕绕的小路往前走,余念稚手里拿着相机,两人边走边聊,这样平淡琐碎的时光因为有了彼此的陪伴而显得格外有意义。

余念稚还记得之前答应过要给沈琰拍照的事,让沈琰走在前面,余念稚举起相机为她拍照。

沈琰常年生活在聚光灯下,早已习惯了镜头,就算知道余念稚正在拍她,动作依旧随性,好像只是随意漫步,每一处都简单自然,却有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美。

而这些美好的瞬间都被镜头记录,被余念稚收藏。

沈琰接过相机看了看,笑道:“非常自恋的问一句,我这么好看吗?”

余念稚笑道:“那是自然,我的照相技术拍不出沈老师万分之一的美。”

“哈哈哈哈,”沈琰笑起来,“你不要拍我马屁啊,都是你拍得好看。”

沈琰小心的把相机还给余念稚,说道:“等回去把照片发给我啊。”

太阳一点点往西边挪动,灿金色的阳光颜色越来越深,像是有个顽皮的小孩打翻了颜料盒,洒出的红色很快铺满了半边天空,向周围晕染开来。路灯依次亮起,叫原本有些昏黑的道路再次明亮起来。两人不知不觉又转了回来,重新来到余念稚家楼下。

一天的时间过得未免太快,沈琰真的不想走了。她好想赖在余念稚家,就这么住上个七八十年。

两人并肩在路上走着,都没开口。

沈琰很想找个借口,能够在余念稚家再呆上一天,余念稚应该也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