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在“什么鬼东西都有”的平安时代,本是贵族之裔。可他自出生时便形同死婴,要不是挣扎着发出了一声啼哭,兴许早就死在了火焰之中。
可活着不等于活得好,他疾病缠身、形容枯槁。要不是医师一次阴差阳错的配药让他变成了鬼,他不会有成为鬼王的今天。
活下去是他毕生的信念,为了活,他可以做任何事。
在犬山被那半妖逼到自爆之后,他以碎肉的姿态藏在粪水里、躲到泥坑中,好不容易聚在一块儿,也不敢在犬山过多停留。
他杀死了一对男女,吃掉了男人才恢复力气。本想把女人也吃空,却不想有术士的气息靠近……
那气息不强,给人一种强弩之末的感觉。但思及那只把他切片的三岁半妖,无惨觉得自己不能托大。
看上去很弱,八成很强!
他果断留下女尸,分分钟跑路。谁知他还没能苟起来,就进入了另一种倒霉模式。
无惨完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堆妖怪成天闲着没事干,一天天的就知道四处找他?
啊!你们妖怪怎么会这么闲?大白天的居然来到人类村庄,不吃人不打架不抢东西,就进门随处看看!
大白天开门,阳光照进来了啊!
他甚至听见躲避不及的鬼在太阳下发出惨叫,仿佛亲眼看见了它们化灰的场景。要不是他当机立断沿着地洞藏进便所,这会儿他已经没了。
最要命的是,随着妖怪掀屋顶、开门拖出东西晒太阳的事儿愈发多,人类也跟着学了起来。
没事儿就拆屋顶晒太阳,试问哪个鬼受得了?哪个鬼!
无惨快被折磨疯了。
他立刻舍弃了人类村庄,转而苟入大城,靠着老本行重操花魁旧业,打算靠卖笑苟过几年。可他万万没想到,大城里的妖怪其实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