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一个小时,七点钟回家,周莺打扫一下卫生,做个快手的早餐,切几片面包,煎几个鸡蛋,弄一杯牛奶,再准备点小番茄,蓝莓、草莓之类的。许振声养了一条狗,周莺做饭,他便在那给狗梳毛,喂食,顺便浇浇阳台的花。他这人是一辈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从来没做过家务,也不会做。周莺也不指望他,反正有他没他,这些活,自己都得干。吃饭么,不过多个人多双筷子。好在许振声虽然公子哥气,但爱干净。自己的袜子内衣知道自己洗。见不得脏,家里哪里有灰,知道拿个抹布擦一擦,地上有根头发,立马就要捡起来,也从不乱丢乱放。天天给狗梳毛,沙发上一根狗毛都见不到。周莺跟他,也不是第一天过日子,早就知道他这人性情,也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等凛凛起床时,这两人已经坐在餐桌前,吃完早饭。
许振声看她总睡懒觉,建议说:“你应该早起一点。清晨的空气很好,日出也很漂亮。你可以早起,出门去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总睡懒觉对身体不好。”
凛凛说:“我可起不了那么早。六点钟,我都没睡醒。”
许振声坐在餐桌前,喝着最后一口牛奶:“你晚上几点钟睡的?”
他看起来神态从容,举止优雅,像个画报上的男模。男人只要头发浓密,不发福,总是显得年轻十来岁。何况他面相本就扛老。
凛凛说:“十一点。”
许振声:“你可以早些睡。”
凛凛一边吃着小西红柿一边说:“我不行,我早睡我也要九点钟才能醒。我们小孩都要睡懒觉。老年人才六点钟起床呢。”
许振声千辛万苦地锻炼身体,保持年轻,居然被归为老年人,顿时被噎的没了话。
“许途从来不睡懒觉。”
许振声说:“他爱运动,所以身体很好,很少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