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学得还不错。”我弱弱地补充道,在接触到老太太的杀人一瞪之后默默闭了嘴。
“你喜欢什么你就喜欢!”老太太不高兴地说,“而且,人就只有一个兴趣爱好吗!我明明记得你高中的时候就开始研究股票投资了啊。后来本科的时候你和孟家小子一起开公司,不是也是有声有色的?”老太太的语气很自豪。
我擦!樊殊居然还是个……经济学大神?
这个料是不是有点太扯淡了啊!
我发誓,在这一刻之前,我一直以为樊殊离开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小说中常写的那种,富家少爷被逼继承家业,但富家少爷另有爱好并且矢志不渝,宁可离开家也要走自己的路那种励志情结。
难道还另有原因?
我竖起耳朵,专心致志地偷听接下来的话,刚刚还想着的太尴尬了要不我找个借口先跑吧的念头完全不见了,现在就是老太太眼刀把我给剜了,我也绝不后退半步!
老太太还在继续说:“你是不是担心澜笙?放心,她……”
“王婶,”樊殊忽然打断了她,“我说了。我喜欢文艺学,是真的。”他简单地说,淡淡地看了老太太一眼,不失尊敬,但是决不后退。
这是一种我经常会在樊殊身上看到的神色,和他整个人的气质融成一体,让任何看过的人都不会忘记。他并不会直接与对方大发脾气,除了我受伤那次还有第一次去羊肉馆那次,我从来没见过他真的生过气。他永远是平静的,甚至是温柔的,但他也是坚持的。
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贯彻自己想法的办法,还有贯彻到底的决心。这种人往往是无可战胜的,也因此而最为迷人。
老太太不吭声了。
“你这不是喜欢,你这就是逃避。”
雷霆一般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铿锵有力,像是丛林中的万兽之王,站在山巅上对着山下的万民嚎叫。声音没有情绪,只是陈述事实,却能让听的人不由得心生惧意。
而恐惧从来都是尊敬乃至崇拜的前奏。
“让开,”声音的主人如同破开风浪的船,稳稳地走到了病床前,“樊殊。”声音的主人很冷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