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奏
吃饭的事情就算是这么定了下来。樊殊本来没什么意见, 表示尊重大家的意愿,并当即订好了位置,告诉我们到时候去就行了。
而我,手握老板娘的电话。他前脚订好位置, 我后脚就跟老板娘勾兑好了, 简直是计划通。
只是这负债可就越来越多了……我把自己所有的银行卡都找了出来, 又翻箱倒柜了半天,确定没有任何被我忘记的现金了, 这才对着一摊床上的破烂发呆。
我现在是每周做两次家教,一次两百, 两次四百, 一个月一千六。研究生补助是每月六百五,给所里公众号排版是两月发一次钱,一次……啊, 好穷啊。
看来还得继续去找家教了, 或者看看有没有别的挣钱方法。
头好疼啊。
要不把相机给卖了, 像樊殊那样?
这个念头初一冒头, 就被我给消灭了。开玩笑,樊殊付出了那么多的代价才给我弄回来的相机,我要是卖了, 也太过分了。
而且我也不想卖。
算了,再想办法吧。车到山前必有路,马上就要到寒假了, 大不了我过年再回家,其他时候就留在帝都天天做家教,随叫随到,我就不相信我还挣不回来钱!
不过, 想到相机,倒是催使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的手摸向床头,将一直放在那里的相机包拿过来。是樊殊的相机,之前从孟子义那里买回来的,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还给他。
现在看来,这个相机由我来还,已经不合适了吧。
我自嘲地笑笑,将相机又放回了床头,然后在手机写一个备忘录,提醒我明天上完家教之后,不要忘记绕一趟远路——
将相机交给那个合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