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页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我看着炉烟,尽量克制住自己的语气,“那个人是我的初中同桌。”我以为我会说不出来,没想到一旦开口之后,一切就像是水银泻地一样流淌了,“我们关系一直很不错。”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好了。

我们会在写完作业之后会答案,会在课间聊到头掉。在中考出成绩的时候,是他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

他在班上受欺负了,我帮他去打架。我考试没考好被妈妈训得抹眼泪,他放学后带我去吃甜点,打游戏放水给我。

“我其实初中很贪玩,成绩并不好,但他一直还不错。他给我说,希望未来我们还可以一起读书,于是我就发了疯地努力,后来中考一考完我就睡了整整三天,因为实在是太累了。”

但是很值得。

因为醒来之后,当我揉揉眼睛,打开被敲响的房门时,看到的是他的笑脸。

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为了它,我可以付出一切。

“我们表过白,在那个拥有西瓜、世界杯和炸鸡的暑假,”我很感谢涮锅的雾气,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脸上一定很难看,“啊,不过是小孩子的表白啦,像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约定了,我们一定要考到同一所大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

“我真的喜欢他,真的好喜欢他……”

樊殊一直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感谢他不说话,这让我还有把故事说完的勇气。

“然后他就把我忘了。”

他把我忘了,却不是因为时光流逝自然衰变,或者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如果是这些,我或许还不会这么耿耿于怀,可是真相是,他把我忘了,原因却是一个意外。

他在那个暑假的最后跟着父母外出旅游出车祸了。

重度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快半年的时间,差一点就成了植物人。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过去的记忆却丧失了大半。后来虽然在医生的帮助下想起了一些,但那些被捡起来的记忆,却再也不是原来的记忆了。

它们对于他来说,就像是电脑找回的数据。但也只是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