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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个位置变成一个小小的点,孟傅卿才收回眼神闭上眸。

眼前的光景极速旋转,他的记忆也跟着回到了十五岁的某个日子。

那是风和日丽的一个下午,阳光和煦,微风轻拂。

学校举办了运动会,孟傅卿的个子最高,被指派去跑八百米。

他的体力很好,又经常跟别人打架,体格不错,毫无意外拿了第一。

第一名的奖品是一支派克的钢笔。

这是孟傅卿第一次拿奖,他满心欢喜地走到领奖台前,正好跟跳远跳高的两个第一名一起碰了头。

钢笔正好还剩三根,只是其中的一根笔帽不见了,看上去有点磕碜。

颁奖的老师面面相觑,正想怎么分,突然间角落一个同学喊了声“那不是经常打架的孟傅卿吗”。

就这么一句话,那群老师理所当然地把那支没有帽的钢笔给了孟傅卿。

他还记得其中某个老师说了一句话。

“反正你不学习,又喜欢打架,就把好东西留给别人吧,这个给你意思意思就行了。”

孟傅卿接过那支残缺的钢笔,阳光打在它黑黢黢的体身上,瞬间被吸走了所有的光。

十五岁的孟傅卿第一次参加比赛,第一次走上得奖,也是第一次知道——

一个不完美的人,不配拥有好东西。

他被父母抛弃,成为没人要的野孩子,整天被欺负才混迹于街头霸王之中。

可是这些人从不了解事情的起因,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坚定地觉得,生来缺憾的人,就该给别人做绿叶。

那天的阳光很好,照在人身上像是一层绵软的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