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页

许多人其实并不怕死,他们自知自己走错了一条路,他们自知自己没有了选择,他们听信了头目们的话,情愿一鼓作气,拿下城塞,他们都只有一个朴素的愿望,捉住大明天子,他们的妻儿,才不会遭他们的连累。

所以他们无所畏惧,可以毫不畏惧的冒着枪炮的冲杀,纵是死,亦无遗憾。

可是他们不希望自己这样的死去,或者说,他们突然开窍了,他们意识到,原来死亡,竟是如此的痛苦,自己的死亡,竟是如此的没有意义。

溃散,漫山遍野的人朝着关塞相反的方向看开始溃逃,犹如受惊的小鹿。

陈勤让已经忘记了喝止,不过他同时也明白,即便是他喝止,也不可能会有效果,因为连他自己,都被恐惧蒙蔽了自己的心。此时他目瞪口呆,整个人陷入石化。

这是什么……

这怎么可能……

这东西,竟是比火铳、火炮还厉害。

他哪里知道,手榴弹某种意义,在后世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被誉为守卫城塞的神器,西洋在接近百年的时间里,掷弹兵都是最精锐的兵种。只是到了后来,火器的大量应用之后,城堡已经淘汰,因此,攻城和守城战越来越少,手榴弹的重要性才渐渐的消失。

这种简便而又杀伤力极大的武器,此刻在这里,却是发挥了它的专长。

当看到无数的叛军开始四散奔逃,郝风楼松了口气。

其实到底效果如何,他的心里也没有多少的把握,他从来不是唯武器论者,不过一种犀利武器的出现,确实能够影响到一个又一个的战局。

此时站在关楼,看到那些惊弓之鸟们乌压压的后退,郝风楼倒是觉得可惜,假若这个时候,自己手里有一队骑兵,或许……

……

最惊诧的,莫过于掷弹手了,这些掷弹手们,哪里想到,自己轻描淡写的飞出手榴弹,就产生了如此的效果,他们满是错愕,一直没有回过劲来。

可是这时候,却有人狠狠的拍着城墙,以至于手掌都已经拍的红肿,一个激动的声音道:“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