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已经是梁帝授意下,能争取到的最大的期限了。
阮久每日晚睡早起,想要在家里待得久久的。
但日子只要一旦有了数儿,就一天天过得飞快,拦也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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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久养的狼狗开饭生下四只小狗的时候,就是阮久动身的日子。
城门前,阮久把三只小狗分给和他感情最深的三个朋友,萧明渊、魏旭与晏宁。
阮久把手指放到小狗没长出来的乳牙上:“它还不会咬人。”
一向怕狗的萧明渊伸手把小狗接过去:“我知道,我又不怕。”
朋友们再说了一会儿话,随后三个朋友把小狗交给身后的侍从,走到阮久身边:“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们三人向梁帝请了旨,要护送阮久去鏖兀。梁帝念着他们感情好,也就答应。
这算是萧明渊他们做的第二件差事,第一件是招待鏖兀使臣。
阮久身上的红衣就是他们监制的,宫中织造局做的,红衣似火,火中绣的却不是凤凰,而是青鸟。
他们为了给阮久撑场面,还给他弄了满头的金饰。用萧明渊的话来说,就是“要是你路上想要逃跑,一摸头上就有路费”。
除了上下行头,城门外蜿蜒百里的队伍,也是他们一手安排的,排场极大。
阮久和朋友们暗中握了一下手,然后走到家里人面前。
这回去鏖兀,阮老爷会亲自送他去,阮夫人留下照顾家里和阮鹤。
所以阮久和娘亲、兄长,在这时候就要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