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汕挤在指尖上一点,另一只手托着纪星语的右手,温热的手掌烫的林汕手心都出汗了,他小心翼翼地在纪星语手背上把白色的药膏匀开。
药膏和林汕的手都是凉凉的,就像是炎炎夏日清晨的第一缕风,沁人心脾。
林汕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因为纪星语的伤口看起来太吓人了,脓水和水泡到是没有,但是肿起来的地方温度灼热,烫的林汕不得不一边擦一边轻轻的吹。
“这个是要抹三遍的。”纪星语把刚抹好的一支药膏重新拿起来再让他多抹几次。
林汕手心柔软,比他的手要小一截,骨节分明,指甲修剪的圆润整齐,手腕纤细,线条流畅看起来很有骨感,像一朵温室里脆弱的花朵,甚至经不起纪星语用力。
他现在握着自己的手,像是呵护珍宝一样给自己上药,纪星语觉得,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啊。
【争做新青年:明天来的时候帮我重新带一种烫伤的药。】
【纪粱:已经是药效最快的了。】
【争做新青年:不,要药效不好的,能有多慢有多慢的那种。】
【纪粱:?】
“好了。”林汕从桌洞里掏出一张纸擦擦被烫的有点热的指尖。
纪星语不悦地蹙眉,“你嫌弃我?”
林汕一怔,“没有。”
他又想起那天晚上自己不认识路跟着纪星语的那次,纪星语也是摸完自己就嫌弃地擦手。
他还以为纪星语是有洁癖来着。
“你都不嫌弃我了,我怎么会嫌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