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着自己的小腹部,用衬衫羞怯的遮住,好像…不仅是别人,成琛哥哥也很讨厌他的孕肚。
顾清初很喜欢他之前做的汤,想要菜谱,可是他压根想不起来当天做的是什么,纪成琛让他把之前做过的汤都做一遍给带走。
“我以为成琛有多喜欢你,原来也不过如此。”沈冉看了他一眼:“你切到手啦!”
“……嗯?”孟舒乔恍惚过来,正在出神,这低头才看见自己的拇指已经鲜血淋漓,他赶紧想要拿着食材冲水。
“等你生了孩子趁早走远点,这样省的在这天天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给谁看。”他哼了一声,瞧不起这样的小傻子。
“不走,乔乔要…生宝宝,和成琛哥哥是一家人,要去哪里……?”
沈冉一副看戏的模样,拍了拍手,吃掉了手中的小樱桃,得意的说:“你以为纪成琛真的喜欢你?别做梦了,像条狗一样的在这活着,丢不丢人呀,谁不是看你笑话的。”
“不是狗狗…成琛哥哥喜欢的,喜欢的……”
“你以为和你结婚就是喜欢你?瞧见没有?顾清初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如果不是因为他喜欢a我早就得手了,哪里轮得到你这种货色,赶紧做饭,我都饿死了,蛋糕腻死了。”
沈冉皱了皱眉,离开了厨房。
小炖锅上咕嘟咕嘟正在冒泡,水池在一个劲的洗刷他大拇指上的伤口,冰冷刺骨,可孟舒乔貌似感受不到什么痛。
只是呆傻站在原地,以为自己听错了。
清初…
“顾清初……”
对于这两个字,他无比的熟悉,仿佛时光瞬间如同电影回放一样在脑海中信号断断续续,停顿在了某个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