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立刻马上就想吃。
吃不到会死。
吃不到活着就毫无意义。
对,还有炸鸡。
“走啊。”路过他身边的秦燊撂下这两个字,率先走过去。
祁乐意:……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先吃饱再跟他接着刚。
祁乐意还真跟了上去,秦燊熟门熟路,径直来到一家人头攒动的小店铺前,高大的身躯挤在一堆小年轻里,艰难地进去点了单,然后出来等号。
两人尽量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呆着,相顾无言,熟悉的尴尬。祁乐意两手插着裤兜,低着头,百无聊赖地踢着脚边的石子。他今天的造型有点惹眼,回头率肉眼可见地高,不过还没火到能被人认出来的程度。
对自己说是避开路人的眼光,可更想避开的是面前这个男人的眼神。
都说三岁定八十,秦燊现在的模样和当年很不一样,骨子里的性格却还是没变,依然是那样油盐不进,无论祁乐意怎么怼他,言语上的还是肢体上的,只要他不想理会,就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偏偏这套对祁乐意很有用。怼完了,神不知鬼不觉地又被他拐了过来,好像两人还是朋友,还能若无其事地一起胡天胡地。
没一会儿,叫到秦燊的号码,秦燊又回头挤进人群里,拎了两个纸袋子出来,香喷喷,热乎乎,递给祁乐意。
祁乐意接过一瞅,一袋招牌甘梅地瓜,一袋炸鸡翅。
秦燊头也不回,转身往停车场走去。
祁乐意抓着纸袋跟上,盯了秦燊的后脑勺几秒钟,见他没有回眸一笑的意思,放心地挑起一根地瓜条,一口就咬掉大半。
又酸又甜又咸又辣。熟悉的味道,跟以前学校附近的那家很像。
像,却还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