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了!”
万曼作为妖怪,耳朵特别灵,她听见有人朝这边过来,立刻小声提醒。
三人反应都很快,没做一句交流,各自找地方躲了进去。
琼仁钻进衣柜,柜子里的衣服显然很久没穿过了,散发出陈腐的气息,夹着油漆味往他鼻子里冲,让他格外怀念阎王身上的薄荷草莓味。
衣柜质量很差,柜门关不严,露出一条缝。
琼仁从缝里看出去,一个人拉开他正对面的落地窗帘。原来那个地方根本不是窗子,而是一扇可以伸缩的铁闸门。
铁门后是一排半新不旧的沙发,左侧还有一扇门,来人就是从那个门里进来的,估计他还没发现屋里进了外人。
也算歪打正着。
来人个子不高,看着约莫二十,面目清秀,但没有太多特点,是那种让人记不住具体长相的脸。
他进门后径直走到工作台旁边,垫脚打开一盏灯。琼仁他们方才都没有怎么注意到白骨头顶居然还有这样一盏灯,灯帽是编织出来的,看着像木质材料。
灯光黄黄暖暖的洒下来,白骨上一层层长出了血肉,逐渐变成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男人。
琼仁一个小时前才在杨爱国提供的照片上见过这个人,这就是金宇。
年轻男人问:“今天感觉怎么样?”
金宇:“不好,没灵感,写不出来,想死。”
年轻男人叹气说:“可惜小崽子们被警察带走了,不然等你吃了他们,一定能灵感倍增。”
金宇压抑着怒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不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