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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吏员经过正经的训练,而且有丰厚的俸禄,有提升的可能,有荣誉,要紧的是还有无数不在的监督,地方上的事,则自然可以办的很顺畅了。

至于最重要的治安,锦衣卫原本可以接下来,但张佳木无意于此。

特务组织来搞地方治安,一时会收效很厉害。能震慑很多人,事实上,锦衣卫在北方练兵,打仗,而驻守地方的分卫拿什么来练新人?

当时的北方平原,山东、河南地广人稀,山西到河南,直录到山东,到处都有打劫拦路的强盗,念秧贼、小偷、坊中无赖子,多的是。

拿他们练兵,正好合适,新人见见血,多和这些人打打交道,自然而然就成了熟手。

但这并非常态,只能说是一种权宜之计。

至于地方治安,县和府一级都有法曹,但并非管刑律治安,而是管理监狱,档案,看押人犯,调解民事纠纷。

真正的刑法部门和组织,并不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

事实上,将来通信和交通条件更好时,税曹也可以成为垂直的行政部门。而现在是更重要的刑案律法直接垂直,由刑部派驻各地,按交通和地方的人口多少派驻,或多或少,直接由刑部来定。

至于观察刑部执法,确定犯人罪名,甚至在张佳木的想象中,将来刑部只管查案破案,抓捕犯人,至于确定罪名,提起诛讼则是大理寺。

而判案,则是不仅在地方上独立,在中央也要独立的完全的更具有权威的新的判案冲门。

比如,法部,或是最高法院。

地方吏治的涮新改革,在张佳木来说,其重要性,其试验成功的要紧性,当在改革官员俸禄和火耗归公之上。

是的,远在其之上。

中国的问题和麻烦,其实就在于对百姓的直接管理。秦朝是精细管理,用严刑酷法加上大量的文法吏来牧民。

但这种做法,在当时的条件下管理关中和巴蜀证明可行,秦国的百姓在几百年的秦法管理下很愉快,不仅没有不适应,相反,还建立了一个超级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