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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修晏陷入了沉思。

晨旭笑着说:“算了,先不管这事了。我带了一个大西瓜,在井水里泡了一晚上,可凉可好吃了。”

他一边说一边从小电驴上搬下一个塑料桶,桶里装了冰水,虽然因为太阳照射有些温了,但是泡在里面的西瓜还是很冰。

“我小时候最喜欢井水西瓜了。我去拿把水果刀。”纪欢喜出望外,连忙去厨房拿刀。

一个西瓜一分两半,纪欢拿了一半,许修晏和晨旭分了另一半。

纪欢用勺子挖瓜肉吃,鲜红的瓜肉十分有食欲,似乎每个细胞里都沁满了水,他每次都吃一大口,开心得不得了。

许修晏看着吃得满嘴都是的纪欢,无奈又宠溺道:“别吃太多,要不然待会儿吃不下饭了。”

纪欢往嘴里挖了一大勺,心满意足道:“夏天就该大口吃西瓜啊,冰冰凉凉的,多解暑。”

“对!西瓜和夏天绝配。”晨旭喜滋滋地跟上。

许修晏瞥了眼自家堂弟,纪欢初来乍到海岛,突然碰上热带气候喜不自知能理解,你一个晒得都快比碳还黑的海岛土著难道不记得,现在都快十月了?

什么夏天不夏天,马上都快冬天了。

现在嫌热,到时候回了a市怕是又要天天喊冷。

许修晏看着身边一本满足的纪欢,心里叹了口气,算了随他去吧,开心就好。

三个人排排蹲,蹲在马路牙子上,双手捧瓜,十分随意。

因为地处偏僻的原因,除了留守的老人,没有其他人,所以许修晏这样一个大影帝可以大咧咧地杵在路边。

因为要入乡随俗,许修晏直接穿了件老头衫,配米黄色大裤衩,若是不看脸,十足一个海岛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