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鼎心中暗忖,如果是事实认定上的错误,那他应该对法条比较熟悉,应该能很快翻查到这个条文,可是,现在他竟然找不到,说明他对唐律真的很不熟悉。
对事实认定上出现问题,只要排除别有目的,那一般都是因为对证据的采信出了问题,以至于事实认定出错。这个因人而异,每个案件,不同的审判者侧重点不同,审理认定的事实都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别,特别是民事案件。这个没有什么让人担忧的,但是,如果是对法律不熟悉,那麻烦就大了,只能说明这是一个不称职的审判者。
眼前这位吴海东,只怕就是这样的情况。
因此,萧家鼎冷冷道:“在第十五卷厩库篇第二百零六条。”
吴东海表情非常的尴尬,赶紧地翻到了这一条,匆匆看了一眼,道:“没错啊,就是这么写的来着:‘诸犬自杀、伤他人畜产者,犬主偿其减价’”
萧家鼎生气了,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不会客气,冷冷道:“这个案子,是这种情况吗?”
“怎么不是啊?牛伤了马,不就是这种情况吗?虽然说的是狗,但是其他牲畜也是应该这样同等对待啊。”
“我没有问这个,我问你,这个案子,案情是怎么样的?”
“两家的牛和马在放牧的时候打起来了,结果牛把马给用角捅死了。”
“你刚才念的条文,是本案的这种情况吗?”
第35章 不学无术
“怎么不是,就是这样的啊!”吴海东瞪眼瞧着萧家鼎,“萧执衣,你应该好好看看这个条文再说嘛!真是的……!”
他的这个话,让萧家鼎眼神更加冷峻,缓缓道:“吴书吏,请你把这个条文后面的内容读一下!”
“后面?后面跟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关系吧……!”吴东海悻悻地磨蹭着没有读。
邓县尉瞪眼道:“萧执衣让你读你就读!”
吴东海对邓县尉还是显然很害怕,忙拿起那法条,读道:“余畜自相杀、伤者,偿减价之半。即故放令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