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也在犹豫,这个年头,消息是非常落后的,他们又是在深山里,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人在打鞑子,虽说听说外面的红巾军是打鞑子的,但是,究竟红巾军在哪里,他们并不清楚。
“我们边走边看吧,总能找到的。”常遇春说道,“一路上,要是有小股的鞑子,我们就势干掉,也可以当作我们入伙的投名状。”
想要入山寨,必须杀了一个人,交上他的头,叫做投名状,这样以示自己是犯罪的人,身份已经不干净,只能在山寨一路走到黑。
虽然听说红巾军不要投名状,但是,将鞑子的头交上去,可以显示自己这些人是真心打鞑子的,在新的队伍里,会受到重视,当然,这些都是常遇春的想法,刚才打鞑子打得太爽了,他还想接着干。
由于他们走的不是管道,一路走了几日,也没有碰到鞑子。
直到第十日,他们才看到了前方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溃兵,他们立刻分散开,准备包抄对方。
这些官军,是从高邮府下面退下来的,当初打高邮府,伤亡惨重,更重要的是,太师脱脱被抓回了大都,得到这个消息后,在场的泰不花等人根本压制不住,又有反贼突然出现在城内,到处都是骚乱,所有的士兵都无心作战,开始逃跑。
他们这些人,本来是江浙行省的,所以,从宝应城出来,绕了个大圈,准备再返回江浙行省。
结果,他们运气不好,在这里,碰上了磨刀霍霍的常遇春。
两旁是树木,对方的骑兵施展不开,虽然双方人数差不多,常遇春也有把握把这些溃兵吃掉,看他们那幅德行,就没有什么战斗力。
果然,常遇春三支连珠箭射出,打掉了走在最前面的三个人,剩下的士兵,根本就无心作战,纷纷逃跑,这给常遇春带来了大麻烦,追了半天,才追到一个活口。
看来这些士兵,打仗不行,逃跑倒很在行。
“你们是从哪里过来的?”常遇春亲自审问,他用手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划过对方的皮肤。
这个人并不是鞑子,而是新附军,是个软蛋,立刻吓得裤子都湿了,“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说,我说,我们是从高邮府过来的。”
“高邮府?是在扬州附近的那个吗?”
“对,就是。”他赶紧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