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几日,桃红打扮的花枝招展,眼角眉梢带着喜意,余令见了几次忍不住会想夜里的莺啼是不是也有其他的夹杂其中,那么一想连吐了几天。
“昙月姑娘你这怎么行?”
余令擦去嘴边的酸水:“你看我不是还没死。”
不吃没死,日日呕吐也没事,余令都怀疑自己已经是个死人,所以才怎么样都是睁着眼没倒下去的预兆。
谢辞非的那张纸也像是个梦,他要救她为什么还不来。
“昙月姑娘……”
见余令吐完了,彩蝶一边收拾一边呐呐地瞧着她。
这楼里的姑娘大部分都不喜欢余令,但彩蝶却格外的喜欢,原因简单直白,因为她长得美,她这种美跟楼里的其他姑娘都不相似,是那种看了就忍不住一直想,自己要是她的那种美的美。
至于余令脾气不好不爱搭理人,彩蝶不觉的有什么不对。
美人脾气当然都大,绿腰姑娘还拿银子砸客人,让客人滚蛋,但依然有大把的客人捧着金银求她一笑。
与绿腰姑娘相比,余令这般已经很好了。
“你有话说?”
彩蝶点头:“我听雪色她们说,有位客人给了秋娘大笔的银子,说要梳拢姑娘。”
见余令脸色微变,彩蝶立刻道,“给的银子真的很多,比桃红姑娘的还要多,接了这位客人,姑娘三四个月都不必见其他客人。”
彩蝶虽然只是丫头,但也知道姑娘刚开始接客,最好是一直同一个客人,若是开始有豪客捧,身价水涨船高往后就会容易许多。
桃红现在的客人便是以前与她相识的,特意花了百两捧她,包了她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