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暂的不愉快之后,谈判还是重新开启了,或许是因为炮击事件以及对英国领事馆的袭击,谈判从一开始就直奔主题。
英法做出了他们认为最大限度的让步,即在海关关税问题上,可以在和军政府进行商讨之后,重新制定一个新的关税标准,当然这指的是军政府实际控制的范围,而并不包括那些还控制在满清朝廷手里的地方。
同时,在关于中国人以及外国人,一旦犯罪将采用何种形式对待的问题上,在经过了激烈的辩论之后,双方也达成了初步意见。
无论是中国人在租界内犯罪,或者是外国人在租界以外的地方犯罪,都将以中国法律为准则,进行合理的判决。对于那些特别重大的外国人犯罪事件,中国方面将会及时通报英法方面。
这次的谈判相比于前几次有了重大进展,起码在很多问题上双方都达成了共识,但是在香港问题之上,双方则再次出现了分歧。
军政府坚持要收回对香港的主权,但是这却是英国人的心理底线。一旦交还香港,那么比林克顿先生就应该卷铺盖回到英国了。何况这样重大的事情,也不是比林克顿这样一个驻上海领事能够决定的。
“好吧,我想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暂时搁置一下。”李鸿章也非常之的清楚,在香港问题上这次谈判是无法取得结果的:
“那么我们可以直接讨论下一个问题,关于鸦片!”
实事求是地说,鸦片在中国很久以前就存在了,当然,在当时鸦片完全是做为一种药品而存在的。
元朝时中医对罂粟的巨大副作用已有初步的认识,建议慎用。名医朱震亨即指出:“今人虚劳咳嗽,多用粟壳止勤;湿热泄沥者,用之止涩。其止病之功虽急,杀人如剑,宜深戒之。”不过世人并未记住朱氏的劝告,元朝时已有人开始服食鸦片。
元朝人所服食的鸦片,并非中国本土所制成的,而是从征服印度等地的战争中掠夺而来。作为战利品的鸦片,在当时颇受欢迎。到了明朝时,中国人才逐渐懂得了鸦片的生产、制造。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录了当时采收生鸦片的方法。
东南亚之暹罗、爪哇、榜葛赖等地多产鸦片,并不时作为“贡品”药材贡献给明朝皇帝,如泰国即一次入贡300斤鸦片。直至成化年间,鸦片进口还相当有限,因此市面上鸦片价格昂贵,可以与黄金相比。
其后,鸦片进口逐渐增加,明朝正式对鸦片征收药材税。万历十七年,鸦片首次被列入征税货物清单之中。万历四十三年,明廷规定鸦片每十斤征收税银一钱七分三厘。这表明,鸦片输入增多了,食用鸦片的人,尤其是东南沿海的富绅地主已经为数不少了。
清朝初年,仍沿用明朝的方法,将鸦片视为药材,征收入口税。康熙二十三年清廷规定:每进口百斤鸦片,征银三两。清初进口的鸦片数量每年约二百余箱,这个进口数量表明,鸦片吸食者不是很多。但是,四十余年后,即雍正七年以后,鸦片进口大量增加,乾隆三十二年达一千箱,嘉庆五年达四千箱,道光初年达八千余箱,至鸦片战争前夕,每年进口的鸦片多达四万余箱,约四百万斤了。这时,鸦片已是一种吸食者甚众的毒品了。
但是,真正让鸦片遍及中国大地,并且开始大规模摧残毒害中国人的,却是从英国开始!
仅仅在一八三九年一年之中,英国就向中国输入了四万余箱鸦片,在大量的白银流入英国的同时,中国却正在被鸦片所一步一步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