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汀当机立断,快逃!

不仅是为自己往后的伙食生活考虑,他也想到了对方——

如果自己不被这女孩捡走,牛肉粒丰富的蛋白质就能让她吸收了。

然而童韵诗走了没两步就注意到他,惊喜地叫道:

“是哈士奇!天啊,我感觉刚才在狗肉车上看到的就是这只……”

顾莎凑近端详片刻,说:“这不能吧。难不成它还知道我们救了它,特意跳车跑过来?”

郁汀闻言微滞。

果然书里处处都是巧合,女主竟然在无意间就救了他。

童韵诗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说:

“真的,我记得它身上的伤痕,跟这只都一样。”

郁汀完全不想被摸,但他已经没啥力气挣扎了,只能默默偏过一头扎进臭水沟。

果然童韵诗赶紧收回了手。

顾莎:“那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童韵诗:“哎,怪可怜的,要不我把它带回家养吧?”

郁汀:漏!咱就是一整个大漏特漏!

经历一天逃亡,郁汀身上脏得如同在泥里滚了一圈,近乎看不清原本的毛色。

而且他穿过来时就已经是成年大狗的样子了,看着就很重。

两个女孩商量要怎么抱它起来。

顾荆芥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施加帮助的意思。

视线再落到对方身上——郁汀咬了咬舌尖,一丝剧痛袭来。他明白自己没有产生幻觉。

以顾荆芥的身份,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

但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同人文大多是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