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矜淮顺毛摸了摸路诺斯,“我可能在营地见过他。”
昨天和小虫崽们聊天的时候,他们的语气中仿佛就对兰尼哥哥充满了崇拜,即使兰尼只是一只亚雌。
路诺斯总是会因为一切事情而酸溜溜,“你才来几天,怎么认识那么多雌虫?”
陆矜淮已经习惯了路诺斯蛮不讲理地散发醋味,“那是因为这里只有雌虫。”
“哼,借口。”路诺斯手臂耷拉在眼睛上,懒散着继续道:“那只亚雌立功了,如果他愿意的话,军部也许会破格录用他。”
陆矜淮想了想,“他会的。”
——根据小卷毛的说法,他的哥哥是很想当军雌的,只不过因为先天性别而错失机会。
“你又知道了。”路诺斯挑起眼角看了一眼陆矜淮,用力地搓了搓他的脸,“这种有关于别的雌虫的话题,你能不能装作不知道!”
陆矜淮愣了一下,随即没忍住笑出声来,“好的。”
路诺斯这才满意,继续道:“回去之后,我们就办婚礼。”
本来一开始就要办婚礼的,只是婚礼也需要时间准备,路诺斯中途又忽然有个任务,便一直拖到了现在。
陆矜淮嗯了声,“好。”
路诺斯又说:“你要把你的亲戚朋友都叫过来,全部都要知道我们结婚了。”
陆矜淮哭笑不得,“……可以。”
路诺斯随即掰着指头数了数,“一区军队有四万,二区军队有七万……”
陆矜淮听着听着有些不对劲,摁住了路诺斯的手,“这些都要请?”
路诺斯理所当然,“当然,不然他们怎么知道我和你结婚了。”
陆矜淮欲言又止,他其实想说早在结婚消息登上了星网热搜之后,可能就没多少虫不知道了。
他并不介意婚礼热闹一点,但也没必要把军队里那些不认识的虫都请过来。
路诺斯吻了吻陆矜淮的指尖,说:“当时你被我退婚闹得全网皆知,这次我们结婚的风头一定要更大。”
——如果退婚之前路诺斯能见陆矜淮一面,他可能就不会说出退婚的话了。
雄虫被雌虫退婚,在虫族史上绝无仅有的情况,绝对会被某些虫当成茶余话后的谈资。
陆矜淮意外居然是这个原因,“所有虫都知道的话,你不会觉得打脸吗?”
毕竟退完婚又结婚,相当于路诺斯吃回头草,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我开心死了。”路诺斯眸中带笑,在陆矜淮手心里蹭了蹭,银色的发丝柔软。
颜面哪有雄主重要,况且路诺斯也不觉得追求自己的雄主是什么丢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