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树摇了摇头:“不是……不是那种聪明……要更利索一点儿。”
林瑯想了想:“白恕辞?”
唐玉树又摇了摇头:“……也不是。”
聪明机灵还要精干利索……林瑯想了半天都想不到一个人选;想着想着,却又自觉烦躁了起来,索性站起了身趟出了池子裹起袍子走开了。
唐玉树也跟着起身,一个太猛带得水声哗啦啦的。
林瑯转回头看了唐玉树一眼,只望见唐玉树亮着两只乌溜溜的眸子,紧紧地望着自己。
又没忍住将视线停滞在唐玉树下巴上的一滴水,继而随着水滴的滑落一并向下游离,迅速划过了露出水面的每一寸黝黑皮肤——不知为何,林瑯的鼻子突然有点酸——他有一股冲动:若是有力量可以扭转时间,他甚至愿意以自己单薄的身躯,替眼前这个人挡下所有曾刺破他皮肉伤及他骨血的刀剑。
他有种冲动,想就这么冲过去,抱住他。
但他忍住了这个冲动,只把眼神用力地从唐玉树身上收回,转回头去。
“你去哪儿。”
“我回屋。”
“那我也随你回去。”
“你先泡着——你再多泡一会儿。我是很想你随我回去,但……你先泡着……”撂下一通胡言乱语,林瑯用毛巾捂住脸,一边擦拭着一边走开。
唐玉树只好“哦”了一声,哦完这声后又乖乖蹲回了池子里。
林瑯想着唐玉树,又想起自己十四岁那年,在高昌国捡到的老狗。
走丝路的时候曾在高昌有过月余的停留。那边只有做买卖的人才会讲汉话,年幼的林瑯平日里自己待着无聊,有天在街上救下了一只奄奄一息的黑色大狗——和唐玉树一样,身上遍布伤疤。
只是出于稚嫩的慈悲,鞠了一捧水喂它,那狗便像是跟定了自己了一样,从此就默默地围绕在自己身边,再也没有走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