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很快就轮到了格根哈斯。
格根哈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一笑就有点傻, 所以板起了脸, 一跃而上,站在了擂台中间。
武学者多长得粗狂一些, 身上肉一块块, 相当厚实。但格根哈斯并没有长得那么夸张, 只是显得身子健壮, 看起来精气十足。
他容貌俊朗, 眼眸深邃,又在来前打理过自己,看着极为吸引人。不少人都朝他投去了新奇的眼光,更有几个女眷议论了两声, 纷纷娇笑起来。
桂晓晓看着才上场就招蜂引蝶的男子,撇嘴:“他还不如笑着。”
傅辛夷抓着封凌的手,在旁边憋笑到浑身抖。
格根哈斯自小就在草原上打滚,在狩猎和征战方面都有极高的天赋。他虽然最擅长的是马战,但对于徒手打斗和拿武器打斗一样算擅长。
真打起来谁会管你有没有马和武器呢?战场是个趁你病要你命的地方。
面见皇帝不能随身带武器,所以在场所有武者都是徒手上场。
格根哈斯身子往下微沉,警惕盯住了自己面前的敌人。
草原上和野兽斗争是生死斗,和人斗也常常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草原药少,大夫也少。他们要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安全,才可以活得更久。
对方一看格根哈斯就知道格根哈斯并不是花架子,态度相当认真,伸手来个起手式:“承让。”
双方当即打在了一起。
你来我往,拳拳到肉,砰砰作响。
旁人都能看到拳头冲上去隐隐在衣物影响下产生的气劲。
格根哈斯的敌人是刚经历过一场战斗的第五名。第五名此刻表情相当凶狠,喘着气,脸上已有了渗血伤痕。格根哈斯知道连胜三场,要么就是实力需要特别强,要么就是需要特别有耐力。
速战速决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