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下狱后,急于和王家撇清关系的张家再也不敢提什么姻亲,张家父母更是哭着喊着说自家孩子死后,与王家约定的亲事就已自动作废。
早没了想让王素月这个女官去他张家守寡,给张家赚钱,提携他们张家人,侍奉他们老两口的想法。
两族中的那些没有跟着去沈家闹事,却无辜跟着受牵连的族人,一天三顿地打骂带头闹事的两家人,不好打老的,就打年轻扛揍的。
看守他们的狱卒总在他们被打得半死不活后,才过来呵斥几声,制止他们的暴/力行为。
这般过了两三天,不管是带头的两家人,还是听信怂恿跟着去闹事的人,都感到有种度日如年般煎熬,说是肠子都悔青了也不为过。
完成多方取证调查工作后,京兆府与大理寺的人,仿佛才想起他们般,将他们都提出去过堂。
张家一口咬定,两家的亲事早在他们张家的孩子死后,就该自动作废,与王家没有任何姻亲关系,不该受王家犯下的欺君之罪牵连。
王家人也将责任都推到王父的几个儿子身上,说他们是因太过重情义,才会忘了断亲的事,一心还将王素月当作自家妹妹,做出这种事。
王素月在后方听得心寒不已,她的兄弟们所谓的‘重情义’,就是不遗余力的将她往火坑里推,送她去张家守望门寡。
明明是血缘至亲,待她不仅不如左家人何家人,连她刚认下不久的干爷爷一家都不如。
后者可以不求回报,不怕连累地全力维护她、支持她,前者为了所谓的家族声誉,丝毫不顾她的死活。
所以她随后出现在大堂上,按照上面的指示,为王家人求情,算是偿还王家的生养之恩,同时提出让张家签下双方之间的婚姻约定,已随她的前未婚夫死亡,彻底终结的陈情书。
说出这两个要求后,王素月还当堂提出,她从此改随干亲家的姓,姓沈,不再姓王,她的生死荣辱从此与王家再无半分关系。
听到王素月提出的几个请求,几位主审官神情凝重的稍作商量后,才以考虑到王,哦不,应该是沈素月这个当事人宽宏大量,为他们求情,他们将会请示上意,待陛下示下后,再进行宣判。
过堂结束后,京兆府府尹才一脸狐疑地问道。
“郭大人,此案上面说的是欺君之嫌,应当是没打算真用欺君之罪来处置他们的意思,那些人说得辩解之词虽然有些无耻,但也可以用来洗去欺君之嫌,毕竟那王父并没有亲自出面,大人为何要择日宣判?”
不能当场判,为这么点小事再去打扰上面,会不会给上面留下他们办事不力的印象?
郭风远直接掏出另外一份圣谕,“不必再劳你们请示,本官已经请来上谕,多关他们两天,让他们长长记性后,再直接宣读即可。”
事情的走向,这些人的反应,都与上面预料得没有丝毫出入,这第二份谕连个字都不用改,直接宣读即可。
拜读完圣谕中的内容,京兆府府尹满脸钦佩地看向郭寺卿。
“原来郭寺卿已经料定眼下的场面,已经请来圣意,这样真是再好不过了,有了这份圣谕,我们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案子,就有旧例可循了。”
郭寺卿收回圣谕并仔细收好道。
“不只是有旧例可循,等到这个案子正式结案后,这些处置都将会制定成相关法规法令,在大安境内全面禁止强令女子守望门寡与守寡,或是以暴力手段逼嫁、逼娶现象,若有违背,就要如这两家般,承受三代以内不得考官的处罚。”
三代内不能考官是包括科举与大招录,对某些家族而